2026年5月22日晚间 ,国光电器(维权)(002045)发布公告,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陆宏达 、时任总裁何伟成、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肖庆、董事会秘书王婕,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,监管机构对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。

徐劲律师(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)认为 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 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(徐劲律师专栏)

暂定索赔条件:
在2020年07月14日至2026年05月22日期间买入 ,且在2026年05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(国光电器维权入口)
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 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
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 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 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